关于开展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
中调字〔2018〕24号
火炬开发区统计办,各有关镇(区)统计办:
为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,规范调查工作流程,提高调查数据质量,经研究,决定于3月下旬至5月开展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全市24个镇(区)
二、检查方式与安排
(一)镇区自查
各有关镇(区)根据各专业规范化标准和自查表进行全面自查,并认真填写自查表,于各专业规定期限内上报电子版至中山调查队相关科室。
(二)实地检查
中山调查队将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到各镇(区)检查统计办的基层基础工作,并进行相关数据质量检查。具体时间将提前与镇(区)联系确定。
三、检查要求
各镇(区)要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检查的目的和意义,严格执行规范化标准的相关要求,制定具体工作安排,做到有措施、有检查、有总结,有序推进此项工作。
中山调查队将对基层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检查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。
特此通知
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
2018年3月19日